备注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实施!

4月25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自6月1日起施行。文件提出:

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规模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要建立与之适应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加强系统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防止大面积脱网,对电网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负荷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 2-5%,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 发电负荷的 10%左右,区外来电、新能源发电、不可中断用户占比高的地区,应当适当提高负荷备用容量。

电力企业应当通过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 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以下电力可靠性信息: 

(一)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包括 100 兆瓦及以上容量火力 发电机组、300 兆瓦及以上容量核电机组常规岛、50 兆瓦及以上 容量水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信息,总装机 50 兆瓦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场、1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0号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1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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