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新疆、云南、甘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考核承压

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681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31.6%,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6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9%,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方面,北京等26个省(区、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新疆整体区域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未完成;上海、重庆、陕西3省(市)因自然原因和统计口径调整,依规核减未完成的权重。

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方面,北京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新疆、云南未完成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新疆连续两年未完成最低消纳权重

2022年度,新疆同时没有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与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2021年同样如此。

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2022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新疆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为23.8%,实际完成23.5%,相差0.3个百分点;非水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3%,实际完成12.8%,相差0.5个百分点。2021年新疆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比最低值少1.8个百分点,非水电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比最低值少0.6个百分点。

2023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的《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推进我区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完成的对策建议》分析,制约新疆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的因素有:区域市场消纳能力有限、电力外送交易缓慢、配套电网规划建设滞后、市场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完善等。同时,有新疆电力从业人士认为,新疆燃煤自备电厂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也有一定影响。

根据2023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新疆总量消纳权重为23.5%,比2022年略低,与2022年总量消纳权重实际消纳值基本持平。根据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只监测、不考核,新疆2024年责任权重将根据2023年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表1:2020—2022年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数据来源:2020—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表2:2020—2022年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数据来源:2020—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发布可再生能源年度监测和评价。自2015年以来,新疆可再生能源消纳量逐年增长,但占新疆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在2019—2021年呈现下降的态势,2022年小幅上升。与2021年相比,2022年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分别同比增加3.3和0.9个百分点。

图1:2015—2022年新疆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及占比数据来源:2015—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新疆的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同时也是电力外送“大户”,有近三分之一的电量用于外送。国家电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13日,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2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1%。2022年,新疆外送电量达到1257.2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26.9%,其中新能源外送占比29.6%,略大于新疆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新疆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新疆水、风、光等清洁能源发电量1022.44亿千瓦时,占比约为21.9%。

近年来,新疆的风光发电建设还在加快,为提高消纳水平,新疆正在增加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2023年6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疆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新疆以新增负荷为支撑、就地就近消纳为重点、系统调节能力为依托,坚持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围绕打造“八大产业集群”,坚持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协同推进,加快建设准东、哈密北、南疆环塔、若羌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云南非水可再生消纳考核未达标

2022年,云南可再生能源实际消纳总量权重值达到81.7%,超过激励值(80.4%)1.3个百分点,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考核未达标。2022年,云南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占比为12.1%,比最低消纳权重15%低2.9个百分点。

2021年,云南加上了广东转让的28亿千瓦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后,刚好达到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的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云南是可再生能源装机大省,也是电力外送大省。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7月底,云南水电装机8202.3万千瓦,占比67.3%;新能源装机2442.8万千瓦,占比20.1%。2022年,云南外送电量1816.88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4009.15亿千瓦时)的45.3%。

有云南能源从业者分析,云南非水可再生消纳未达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2022年云南新能源投产速度不及预期。2022年初,云南计划当年新增新能源装机1100万千瓦以上,实际新增并网发电新能源装机不足200万千瓦。

为激励新能源投产,2023年,云南针对光伏、风电先后出台了新的电价政策,对于新增合规光伏、风电项目全电量纳入市场统筹,具备条件的新增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可纳入绿色电力交易范畴。2023年2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

综合施政后,云南2023年新能源装机明显增加。云南省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14日,2023年云南新能源项目新投装机982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356.6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625.4万千瓦,较2022年同期分别增加1207.3%、525.4%。

表3:2020—2022年云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数据来源:2020—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甘肃完成总量消纳目标承压

新能源装机大省甘肃的完成情况也不太乐观。

2022年度,甘肃可再生能源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50%,实际完成50.1%,超出最低权重0.1个百分点。其中,河南向甘肃转让48亿千瓦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若剔除河南转让量,甘肃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约为47%,低于最低权重。2021年度,甘肃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考核未达标。2021年甘肃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比最低值少2.6个百分点,非水电消纳权重实际完成值仅比最低值多0.9个百分点。

表4:2020—2022年甘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数据来源:2020—2022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有甘肃当地从业者分析,2021年、2022年,受来水偏少的影响,水力发电量减少,甘肃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完成情况不甚理想。

2023年度甘肃来水情况也不乐观。据《央视新闻》报道,2023年以来,甘肃省降水总体偏少,截至8月13日,甘肃多地降水偏少约1—9成,尤其是酒泉市、敦煌市,降水偏少9成以上。

甘肃同样是新能源电力外送大省。截至2023年7月10日,甘肃省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4000万千瓦,占全省电源总装机容量的55.02%。2022年,甘肃外送电量达560.7亿千瓦时(约占甘肃省发电量的28.5%),同比增长8.3%,其中新能源外送占比42.4%。

加大省内新能源消纳力度是近年来甘肃电力发展目标之一。2021年12月印发的《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提升风光电本地消纳能力,包括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探索实施省内传统用能企业建设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吸引承接中东部地区现代高载能产业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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